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为党输送新鲜血液,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是成就党的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近年来,我市把发展党员作为基层党建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聚焦问题,创新举措,规范程序,提升新发展党员质量,为加快建设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落细审查制度,从严把好入党政治关
我市制定发展党员工作政治审查制度,对入党人员进行全面政治“体检”。我市建立7条正面清单和13条负面清单,凡是正面清单不合格或存在负面清单一种情形的人员,一律不予发展;把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表现纳入清单,及时将26名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分子发展为党员;明确由基层党委负责政治审查工作,纪检机关和公安、卫健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结论,对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参加过邪教组织等7类特殊人员,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提前预审把关,确保经过较长时间考验,确已改正错误,具备党员条件,方可发展入党;对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转正这三个关键环节,细化查阅档案、核查信息、征求意见等工作要求,确保审查严格、规范。突出问题导向,以试点工作推动规范化 2019年,我市主动承担中组部部署的排查解决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试点工作,以此为契机提升发展党员规范化水平。我市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指导下成立市、县、乡、村四级试点工作机构,形成“五级联动”的有效工作体系;在市级层面成立工作专班,蹲点富川瑶族自治县进行指导;通过抓实抓细四个环节,实行自治区、市、县、乡“四级谈心谈话”;集中开展镇村自查、县级审查、工作组调查、部门联查、流动党员和流入地党组织配合查“五轮排查”;实行村级核查小组、乡镇党委会、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县委常委会“四级审查”;坚持思想教育、分类酌情处理、跟进后续管理“三项原则”,对62名党员、25名责任人进行分类稳慎处理,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我市注重从制度上找原因、堵漏洞;制定发展党员工作回避和报告制度,明确4种需要回避情形、7种回避方式和需要报告的10类事项;制定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认定处理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编制试点工作操作手册,为全面铺开此项工作提供贺州方案。
创新过程管理,提升培养教育质量
我市加强发展党员源头管理,创新培养模式,强化过程管理,提高发展质量。我市通过实施入党“源头工程”,推行“双推双培”培养模式;采取先由党组织或党员群众推选优秀分子,再由党组织或培养联系人从优秀分子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双推双培”培养模式,主动把不同层次类别的优秀人才纳入发展党员“源头库”,变“等上门”为“引进门”。2019年底,全市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分别同比增加12.6%和29.5%。
我市在镇党委下成立“寿城红色驿站”党支部,采取“‘红色驿站’党支部+村党组织+培养对象”的模式,由“红色驿站”党支部和村党组织对培养对象进行“结对子”联合培养,打破村域界限发展党员,解决农村外出务工青年入党渠道不畅、积极性不高,农村党支部优亲厚友等问题。截至目前,入站培养对象261名,其中入党申请人26名,入党积极分子89名。
依托“寿城党旗红”智慧党建云平台,我市开发发展党员管理模块,对发展党员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察、政治审查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动态监测和实时提醒,解决对发展党员工作监测滞后、精准度不高的问题。目前,我市已将359个基层党支部的5015名入党人员纳入平台管理,对3名党支部书记发出短信预警提醒。
5月15日,全区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在南宁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会上,我市作了经验交流发言。(覃永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