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贺州市召开2021年贺州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学习贯彻近期中央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审议申报2021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扶持项目等事项,总结去年工作,研究部署今年工作。贺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吕松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吕松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去年全市集体经济收入总量实现新突破,首次实现“破亿”,达1.25亿元,比2019年增长70.67%;产业支撑形成新格局,项目建设获得新成效,发展路径取得新拓展,风险防范能力得到新提升。
会议强调,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重点做好五个融合。一是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基层组织建设有机融合。要健全完善钱往基层投、人往基层走、资源往基层整合的工作机制,完善村党组织定期听取集体经济组织工作汇报制度。深化拓展“党组织+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模式,激发党员群众内生动力。二是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农村改革有机融合。要健全集体经济组织领导机构,推动村党组织书记在集体经济发展中发挥作用。要积极发挥村党组织在推动土地产权流转交易、土地增减挂等各项改革任务中的组织、动员、协调作用,增加集体经济收入。要在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不断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三是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优势产业发展有机融合。要紧扣市委重点打造的“3+6”产业集群和重点发展的“六大”特色农业产业集群来选择集体经济产业发展方向,要充分发挥已建成的集体经济产业(示范)园资源整合的优势,实现多方共赢的效果。四是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项目建设有机融合。持续抓好“中心镇”“试点村”“红星幼儿园”等试点项目建设,下大力气抓好已建成项目的运营和管理。大力推进“资源整合·项目下放”,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立工程服务队、管护服务公司等服务实体。要整合现有项目资源,积极打造集体经济项目品牌,形成由点连线成面的集群效应。五是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人才振兴有机融合。要充分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的集聚效应,大力回引人才,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乡村人才。要进一步完善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绩效与经营者收入挂钩机制,落实“基本报酬+绩效考核+集体经济创收奖励”的报酬补贴制度。要大力探索村级集体经济职业化经理人试点,鼓励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采用技术、资金入股等方式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021年贺州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会场
贺州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陈秋妮)